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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公告】住院醫師每週 80 工時八月上路


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衝擊人力原本就吃緊的醫療院所,紛漲掛號費、關急診,甚或減少門診。陣痛期還未改善,衛福部已著手啟動受僱醫師也將納入勞基法的先期作業,衛福部醫事司公告,住院醫師每週 88 小時的工時先將降至 80 小時,最快今年八月上路;可預見短期內醫師人力缺口恐怕加劇。



衛福部去年宣示 2019 年九月起,受僱醫師將納入勞基法,為逐步降低醫師工時、分散衝擊力道,衛福部醫事司近日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住院醫師每週八十八小時工時將先降至八十小時。

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經與各專科醫學會、各層醫院開會討論,針對住院醫師初步工時形成共識,因而發布指引,除將現行每週工時八十八小時減成八十小時、四週總工時上限三百廿小時外,每日工作連同延長工時上限也從卅二小時降至廿八小時,急診、加護病房等輪班制工作者,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三小時,特殊情況則最多以十六小時為限,而因應天災或突發事件可不受限,但事後須給補休或補償。



醫師例假也新增明文規定,每七天至少要一天例假,可彈性於兩週內安排兩日,但不得連續工作逾 12 日,且工作滿一定期間要給特休假,例如六個月 3 天、一年 7 天等。石崇良指出,新制預計八月實施,醫院執行狀況均會納入評鑑,若有不理想,最嚴重可能要求不得再招收住院醫師。

目前醫學生每年限額 1300 名,新進醫師有限,國衛院曾評估,若醫師納勞基法縮短工時,恐將出現 1926 名至 2092 名住院醫師或 992 名至 1093 名主治醫師的人力缺口。石崇良強調,透過補助及員額調整,除內科外,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科人力均在逐步改善。

但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這兩年婦產科招收人數是稍改善,人力不均問題卻仍存在,走重症醫師仍很少,須解決。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余忠仁也直言,給付結構是大問題,一般病症一名醫師最多可顧一百床,但重症醫師頂多只能扛十床,人力成本高,健保卻未合理給付,加上重症患者病況難預測,醫糾較多,又要 24 小時值班,年輕醫師不敢投入,政府應改善相關問題。


台灣內科醫學會理事長楊培銘則抱怨,近年健保給付外科、婦產科、兒科醫師診察費均有調整,但內科占醫師總數約五分之一,恐會牽動較大健保支出,多次爭取仍挫敗收場,加上醫糾頻傳,更沒年輕醫師願投入,呼籲政府應調整內科給付、加速補強人力。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成員陳亮甫表示,雖然 80 小時仍太長,但政府有這樣改變是好的,成效就需再觀察。石崇良則說,對於醫界建議健保給付問題,會再與健保署討論調整。

2017-03-21

【公告】公費醫師血汗苦,偏鄉醫療無人顧

3 月 20 日上午,公費醫師自救小組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公費生事務委員會邀集林靜儀、邱泰源、以及余宛如立委,召開「公費醫師血汗苦,偏鄉醫療無人顧」記者會,會中亦邀請醫事司、照護司、醫福會長官一起了解公費醫師在偏鄉服務時會遭遇的困境。

偏鄉不是原罪,我們公費醫師也希望能為這些地區的醫療盡一份心力;然而,醫療勞動環境的健全才能有益於地區醫療的長遠發展,尊重分科專業和分級醫療才能讓當地居民獲得妥善和即時的照護。

在舊制公費醫師仍然在為偏鄉醫療付出心血的現在,「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的新制公費生的招生也來到第二屆,如果能減少規定模糊不清的地方,想必能讓有志於偏鄉醫療的高中畢業生,心裡少點忐忑、對未來的生涯規劃也能更加明確。

在此再次感謝各位委員和長官的參與,才得以讓記者會順利進行, 也期待 衛生福利部在未來能藉這個機會,改善公費醫師的勞動環境、永續經營偏鄉醫療。


「公費醫師血汗苦,偏鄉醫療無人顧」

今年度衛福部宣布招募第二屆的 100 人公費醫學生,以「學費全免、偏鄉服務 6 年」為號召,而為了避免高額違約金給人負面印象,又大張旗鼓宣布調降金額,期盼吸引更多學子投考,高中生申請校系結果也將於近日公布。然而看在目前已於偏鄉服務的公費醫師以及第一屆的公費醫學生眼裡,卻不免感到擔心。

目前在恆春南門醫院服務的公費醫師陳泓維表示,自己自去年開始於偏鄉醫院服務,自始至終並未對於偏鄉服務的重要性有過質疑,也在提供民眾就醫需求的同時獲得成就感。但打從一開始分發的過程就是個黑箱,服務至今,自己本身與同儕都經歷了嚴重的跨科支援問題以及同工不同酬待遇,如果想要離開原醫院,還得經過原院長同意,導致公費醫師就算面對不平等待遇也只能忍氣吞聲,多半在償還完年限以後就想離開偏鄉醫院。

「公費醫師自救小組」除了以實例舉出公費醫師血汗「四大亂象」,也公布日前所做的調查,顯示有 65% 於偏鄉服務的公費醫師表示,償還結束以後不願留在原醫院繼續服務,僅有 8% 回答有意願,而這之中,「衛福部立醫院」獲得最差的「薪資滿意度」、「工作量滿意度」評分,更有超過四分之三的部立醫院公費醫師打算在服務年限屆滿以後離開偏鄉。發言人戴夢凡醫師表示:「如果衛福部連自身所屬部立醫院的勞動條件都無法提升,此時此刻以免學費為誘因招攬對於醫療工作一無所知的公費醫學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去年入學的第一屆公費醫學生吳孟倫表示,當初入學時便滿懷不安,果不其然拿到的契約書便充滿不平等條約,包括竟然允許政府方面「片面更動」契約內容而不需與公費生協商。歷經半年的周旋與無數次會議,終於將不平等條文移除。然而上述契約依然僅談「義務」避談「權益」,分發、轉院、申訴流程等重大權益事項只聞樓梯響,未見政府召集會議或提出方案。

記者會最後,公費醫師自救小組除呼籲高中生選填校系時應博採多方意見以外,也為偏鄉醫療請命,對政府單位提出幾點訴求:
  1. 遏止偏鄉醫院跨科支援亂象,衛福部應規範「未徵得專科醫師個人同意不得要求『跨科支援』」。
  2. 正視偏鄉醫師的低薪與同工不同酬情形,制定薪資保障條文並且寫入新制公費醫學生之契約之中。
  3. 衛福部應放寬轉院規定,不刁難公費醫師轉院至其他偏鄉醫院服務。
  4. 修訂公費醫師勞動待遇受損之申訴機制。

2017-03-20

【公告】1060327 客家電視台──勞動之王

3月27日星期一 晚上8點播至9點
本劇取材自「過勞之島」這本書
同時也是105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入圍作品!
可以於以下頻道收看唷
(1) 無線電視:CH12
(2) 有線電視頻道:CH17
(3) 中華電信MOD:CH5
勞動之王粉絲專頁

圖像裡可能有8 個人、大家站著

2017-03-05

【懶人包】馬偕懶人包:六年制的美麗與哀愁

第一屆六年制的醫學生今年就要進入醫院了
面對沒有往例可循的未來,大家是否都了解自己的權益呢?
小編跟大家分享,由 馬偕醫學院醫學系系學會-MMCMSA整理的新學制相簿 > <
也提醒其他學校的學生注意自己的修課彈性(被當彈性)、實習課程喔!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2017-03-02

【公告】《2017年臺灣護理職場一例一休大調查》

《2017年臺灣護理職場一例一休大調查》
本調查結果將於5/11/2017開記者會公布,請大家協助,踴躍來填寫,讓護理第一線職場的現況,讓民眾更貼切的理解!!!!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一年一度護理職場大調查又來了!
「累」、「慘」、「血汗」護理勞動條件,其背後有各種原因,「工時過長」、「護病比過高」、「薪資問題」等,每年臺灣護理產業工會都努力進行著問卷調查,將護理職場問題量化、焦點化,以利倡議的進行。
懇請護理夥伴們協助問卷填寫及分享,一份問卷、幾分鐘的時間,對我們都是無限的幫助,謹此致上最真誠的謝意!
問卷連結:https://goo.gl/vFRw0a
歷年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倡議:https://goo.gl/84CyBk

2017-02-13

【公告】講座:照顧者也要被照顧 @慕哲咖啡

#長照 #照服員
長照2.0正式上路,不過長期以來照顧人力不足的問題懸而未決。截至2015年6月,政府培訓照顧服務員人力近11萬人,實際從事照顧服務工作者不到3萬人,流失率超過7成。
照服員薪資低、社會地位低以及無升遷機會是人才難以留下的主因,除此之外,照服員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會遇到什麼樣的職業風險,卻是鮮少被討論。
職安講座開春第一場,特別邀請王幼玲秘書長與涂心寧理事長,帶我們一起了解照服員的職業傷害與工作風險,以及國家可以制定什麼樣的預防政策,讓照服員未來能更安全、健康地投入照顧服務。

主講:
王幼玲(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涂心寧(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新北市身心障礙者福利促進協會總幹事)

主持:
鄭雅文(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
時間:2017年2月21日(二)19:00-21:00
地點: 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號)

2017-02-02

【公告、文章】醫勞小組x護理產業工會《一例一休讀書會》

  一個多月前新修正的勞基法上路了,從蔡英文上台之前到現在最熱門的「一例一休」席捲各大媒體新聞版面,各行各業都有趁勢漲價、也有許多醫院和診所考慮縮減門診來因應即將上升的營運成本。
  那時我想既然醫勞小組這三個月來的讀書會一起把《勞動法權益新解》這本入門款的書讀過了,那我們更應該要好好了解到底一例一休對於醫護人員來說會有什麼實質影響?大家常見的問題又是什麼?剛好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的FB專頁被一堆焦慮的護理師用各種問題轟炸,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老師也正想開一個討論會,於是我們就敲訂了過年前在老師家邊享用晚餐邊討論。 (讀書會有好吃的氣氛會比較輕鬆~)
  當天晚上因為時間有限,主要以護理產業工會收到的問題逐條討論,其實有很多問題跟一例一休沒有關係,只是大家趁著這次法規變動的恐慌期,把累積在心中已久的不滿和疑惑問了出來。雖然過程有點發散,但我們也了解到對於勞基法完全不熟悉的第一線護理人員他們實際遇到的情況,以及都會用什麼方式提問。
  以下就把護理人員的疑問,分成五個部分來說明,而這五個部分適用勞基法的條文之間互不重疊與衝突,不同假別的移更不能混為一談

一、     一例一休、變形工時相關問題
1.   一例一休有沒有強制規定在星期六和星期日
沒有。可以規定在星期一到星期日任兩天。勞基法§36規定在每7天中只要排一天例假日和一天休息日即可。
2.   例假日出勤給薪,前2小時×1.34,之後每小時×1.67外另要加補假一日對不對?
例假日需天災事件、突發事件(例:八仙塵爆、高雄氣爆)才可以出勤,或者老不怕被罰、勞工想多賺錢,例假日出勤應給付兩倍工資(勞基法§40),事後還要補休一日。「休息日」出勤時應依「前2小時×1.34,之後每小時×1.67」計薪,但是不另外補休。
3.   請問醫療業例假日跟休假日是院方規定?還是六、日,政府紅字的就算例假日?
例假日、休假日是勞資雙方意見一致,不是資方單方面規定。六、日是一般事業場所的排法,政府(月曆上印的)紅字是國定假日或例假日。
4.   因為有聽說星期一到五正常班,如果星期六上整天,一到五找一天休假這樣就可以,那星期六一整天可以有加班費
勞動部函釋:休息日可以移。要看星期六那天是否約定為休息日,如果不是休息日,就沒有加班費。若要爭取優於勞基法的勞動條件,可加入工會,讓工會去和醫院談團體協約。
5.   不懂一例一休對護理人員的環境改善在?例假跟年假也是休不到,正時數還是正,所以不懂。
* 正時數:延長工時所累積時數因沒有拿加班費用而產生的補休時數。
* 年假:應該是指特休。勞工很難舉證自己的特休是因為醫院不給放假,通常是醫院願意換錢但勞工不接受,醫院可以以勞工不接受錢而站得住。更多關於特休請看第四點。
* 例假出勤、正時數:可能是護理人力原本就不足,或醫院時常動排定好的班表,而勞工難以團結爭取應有的權利。一例一休政策原意是提高休息日加班費,進而降低雇主讓勞工加班的意願。
6.   如果今天醫院call我們出去上班(原本押例假日)結果醫院把例假日調移到別天,不就一樣的意思?
已經有約定就不能臨時調例假日,勞工要堅持例假日及其周期。
醫院會申請天災事件突發事件之延長工時(報給企業工會備)或例假日出勤(主管機關核備)之申請,通常是出勤完了才會決定。某工會常收到延長工時之備,無否決權,只能申請勞檢。此時可以攻擊的有兩點 (1)資方無法舉證勞資會議證據。(2)懷疑勞資會議勞方代表舉派合法性。
雇主使勞工延長工時(加班),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會議紀錄需予勞動局報備。勞資會議為一次決定永遠適用,決議通過門檻為3/4以上的出席代表同意。後來成立之工會無法推翻勞資會議紀錄,但工會可另外同意後來開的勞資會議決議。
勞資會議至少三個月要召開一次。(勞基法§83、勞資會議實施辦法§18)
7.   阿長說一例一休通過後護病比會增加是真的?本來白班1:8-9會增加至1:10-11?
因為大家要合理休假,每個人可以用的時間變少。所以有些醫院會把護病比提高。但其實休假日是可以給加班費然後讓護理師出來上班的,不應該用護病比提高這個手段。而且也要注意提高後的護病比有沒有符合醫院評鑑規定。
8.   我是洗腎室的護理師,請問一下「變形工時」是對的?還是本來就不適用於我們?醫院護理人員的工時,到底是不是屬於變形工時?
是不是變形工時,不是醫院單方面說的算。變形工時實施條件有:
第一、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第二、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必須經勞資會議同意。
因為護理師屬於醫療保健服務業,是四周變形工時的適用行業。但是否有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變形工時經過勞資會議決議之後就生效(不管有沒有送備都有效力)。
通常的狀況是和醫院簽約時,契約上面可能會概括約定。
9.   現在一例一休上路後,班表有要求一定要有4例4休,但醫院給了我們4例4休,卻讓我們一週有4天的上班時數長達10小時,這樣累積下來一個月平均每人時數到達180-190小時,但醫院卻說因為我們是「變形工時」,所以一個月的時數可以到184小時,請問這樣合理
此題所述的高工時現象,和一例一休政策上路沒有關係。
因為護理師屬於醫療保健服務業,是四周變形工時的適用行業,在一例一休政策上路以前就可以移四周內的正常工作時數,只要一天上班不超過12小時,一個月的加班時數不超過46小時,均屬合法(勞基法§32)。
10.   醫院都說可以變形工時,以變行工時異動不需給加班費,對此有很大的困擾,如果是醫院要你控制在40小時內,比如說今天上班10小時,改天上班6小時,這該怎麼處理?
即使護理師屬於變形工時適用行業,超出正常工時也必須給付加班費。以四周變形工時來說,正常工時的上限是10小時,若護理人員上88班(早八晚八打卡共12小時),那88班最後的那兩小時必須給付加班費。
若不想班表上班時間變動大或不固定,可以事先約定一個符合勞工意思的班表,不過這就要看院內勞方談判實力了。
11.   如果當天是上88班(12小時) ,後面的4小時是需要算加班費?如果有加班費,那多出來的4小時是不是就不能算累積時數?
有變形工時:正常工時10+延長工時2,後面2小時給加班費(月薪制時薪*1.34*2)。
無變形工時:正常工時8+延長工時4,後面4小時給加班費。(月薪制時薪*1.34*2+月薪制時薪*1.67*2)
若有給了加班費就不是算是正時數,代表你的時數已經被買走了。
12.  我是專科護理師,固定週一到週五的白天上班,六日和同事輪流半天班,所以基本上是連六天上班再休一天。昨日上班時問了護理長:一例一休上路後我們六日出來班時加班費怎麼算?說:我們護理是輪班,不適用一例一休,一樣只會補相同的時數而已。請問這樣是正確的?一直以來即使六日delay 兩小時下班也從未領過加班費,當然國定假日、過年出來上班、off班出來上班也沒有。若事實真的如阿長說的一樣,那麼現在的一例一休對護理界沒有幫助呀。
護理長亂說,適用於勞基法的勞工都是用一例一休。加班費的部分要對自己的班表上的假有所認識,因不同的假別如國定假日、例假日、休息日無論是否移、移方式、出勤上班該給的加班費,會因假別不同而異。如果在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延長工時都沒拿到加班費,那就可以提勞檢、調解或訴訟了。

二、國定假日移、出勤雙倍薪資與補假相關問題
1.        國定假日?可以到其他天放 還是只要國定假日那天上班就是要2倍薪?國定假的認定是跟著政府走?還是醫院自己認定
國定假日依據勞動部的解釋,勞資雙方可協商移到其他日期替代,此時並無加班費。除非雙方沒有約定替代的日期,而是在國定假日當天被要求加班時,雇主才應多給付1日的工作(因為月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當天已含工資)。如果遇有國定假日雙方合意其他日子替代,亦屬合法,此時並不會產生加班費。但問題是這樣的合意往往是雇主單方面的決定,勞工難以表示反對。勞工如果真的表示反對,不願調動,院方不能以此來處分勞工或有不利的對待。但是勞基法又允許雇主單方面訂定工作規則來規範排班的方法,只要具有合理性,勞工就有遵守的義務。
唯一可以改變的方法就是,透過工會和醫院協商,約定一個符合勞工意思的班表。
2.        國定假日當天就是要休息,所以只要出來上班就是雙倍薪資。有薪休假的1+國定假日當日出勤時數×1=所說的雙倍是不是?
如上所述,國定假的的加班費必須以雙方未約定以其他日期替代為前提,如果沒有的話,國定假日應給付雙倍工資,所謂的雙倍是指雇主應支付月薪制勞工多一日的平均(30天)日薪,因為月薪制勞工在國定假日當天已含工資。假日出勤與延長工時(所謂的加班)不同,是以一日計算,非小時計算,所以不管假日出勤工作是否達到8小時,都算做一日。只有一例一休新制後,休息日出勤才以時計算。
3.        國定假日出勤只有雙倍薪資,沒有在給補假對不對?
國家假日出勤如有給付雙倍薪資,則不再給予補休。但是如果是例假日工作,因為是違反勞基法第36例假日不得工作之規定,不但應受罰(如果是第40條是不可抗力事件者不罰),還應給付雙倍薪資,事後還需要補休。

4. 國定假日出勤也可以選擇在它日補假而不換成加班費是不是?
   是。可由雙方協議改他日替代。

三、颱風假出勤問題
Q:遇颱風宣停班時,仍出勤的薪資如何計算?除給薪外還有沒  有再補一日休假
A:颱風假不是例假日、不是休假日、不是國定假日、不是特休。
颱風假不算假,所以勞雇雙方可以自己協定薪資怎麼給(要靠勞資會議或團體協約)。如果那天沒有出勤的話雇主扣你薪水不違法。
颱風當天本來就放假的護理師,不會補假。但如果是公務員的話颱風天算假,所以不用去而且要給薪。
實務上在公立醫院,屬於公職的護理師,看到縣市政府宣布放假就會不去上班,但約用人員就會被call去上班。
關於颱風天出勤相關權益可參考勞動部網站「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但是該網站沒有強制力QAQ。

四、特休、積假歸零、賣假問題
1.        我們每個人的積假都很多,醫院有要求每半年要統整一次時數,不然要歸零,所以變相性的要我們賣假,但給的時數卻是以我們的底薪去換算。我個人的時薪是112/小時,比基本時薪還要低很多。以基本月薪21008計算加班費,21008/240*(1+1/3)大約為117/小時 (可能違法在工資的基數太低) 請問這樣合理
  月薪制勞工的時薪換算起來的確有可能低於「基本時薪133元」,是因為月薪制的概念是「連休假也要付加班費給勞工」,算法是所有薪資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時。績效獎金、職務津貼都算薪資總額,不能只以底薪計算。特休是1:1賣給院方,但是非特休所累積的正時數,是因為加班但又領不到加班費累積的,是否用1:1賣給醫院,就是可以爭執的部分。關於積假換錢過低之因應,發出支付命令(向法律申請)要求給剩下的部分。

2.        今天醫院公要歸零105年以前的特休,醫院說要就賣給醫院賺一些賣時數的錢,不然就直接歸零。覺得醫院都在壓護理人員,今天是醫院沒本事讓我們休應休的特休,而如今卻喊要歸零休假天數,覺得護理人員超級無敵霹靂悲哀。
舊法:關於特休若找不到一天放,就等於自願放棄。因此105年以前的特休若放不到,勞工又不願意換錢,只有歸零一途了。
新法: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3.        現在醫院說,因為一例一休的關係所以大家都需放到一定的天數,導致無法拿到VA,最後用1:1的時薪月薪跟我們買。但我們想放,醫院不讓我們放,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人力不足,醫院也不願意請人。醫院現在規定如果無法拿完,資方一定要賠錢給勞方,但沒說一定可以給完,但特休依政府規定只要在一個禮拜前提出申請,資方是要給勞工放假的,特休的決定權是在勞方!這樣要如何去應對醫院?因為以前如果有拿VA可能放到12-13天、有些人可能放6或7天,那現在因為一例一休每個人都要放8天,因為人力不足所以要拿VA多放假,變成不可能了,總歸一句人力不*VA=vocation*
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2項,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且並無一周前提出申請的規定。特休要放假還是要上班,要看勞工如何去要求。一例一休並無強制規定要放到8天,休息日可以出來上班,有許多護理人員會特別累積長假安排出國或其他活動,這部分是可以靠工會去談出來的。

五、其他問題
1.     醫院體系員工超多,似乎沒有人敢反應,對於醫院常常變動班表和工時要去裡申訴?
  有工會:向工會申訴;無工會:地方政府勞動局。
2.     關於一例一休醫院給我們的說法也是有存疑的,對於班表的排法、休假的相關規定都不是很清楚, 想請問要諮詢相關事宜,是否要加入工會才能幫忙我們
  是的,工會需要更多勞工的力量!
3.     專科護理師既然屬於護理部管理,那麼為什麼護病比一樣糟,白班 1:9-12是常態,還要prn上刀,上完刀後再回到病房完成病歷,即便已過了下班時間,會要求你先打卡後再繼續做,這些都是正常的?兩年前也向勞檢部檢舉過,對方說這不歸他們管,所以這種投訴到底是該找個單位?提供每個月班表及實際簽到表及薪資明細這樣有用?現階段都只提供1:1的時數補時。
  有工會:向工會申訴;無工會:地方政府勞動局。1:1買假問題請看第三點。
4.     病房會議算工時
  沒有法律規範,屬於灰色地帶,可有正當理由可不到場,但不到又會被在蔡伯羌醫師職災判決中,醫師的晨會被認定不算工作時間。
5.     在醫院上課算工時
  沒有法律規範,屬於灰色地帶。醫院要求之教育時數需算工時,但要證明無法在正常工時內上到課。護理師執照上課點數(例如護理師公會辦的課程),目前也沒有法律規範。

心得和結論
  這場讀書會歸結出一個重點,也是無論是否為護理界的工會組織或勞工團體一個重要目標:勞工放假的假別要和資方定義清楚。
  雖然一樣都是放假,但國定假日、特休、例假日、休息日在勞基法上,無論是否移、移方式、出勤上班該給的加班費,會因假別不同而異。另外,有許多勞基法沒有規範到的部分,例如:護理人員病房會議、待命時間是否算是工時?醫療保健服務業之勞工並不只有醫療專業人員,其中行政人員、清潔人員、傳送人員是否適用四周變形工時?資方是否能宣稱由於醫療保健服務業是用四周變形工時,兩個周末半天的「休息時間」能被合併為一個完整的「休息日」以此規避加班費?勞動部有函釋說明國定假日不能一半一半放假,必須給勞工一個完整的假日休,但目前「休息日」實務沒有見解(沒有函釋)。這些都是工會可以靠勞資會議、制定團體協約等等去爭取、去防守的。而工會組織在面對勞工的提問時,除了要熟悉勞基法的條文,更要弄懂醫院的排班邏輯、看懂班表上的符號、代碼分別代表什麼意思,用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建立勞工對法律的認知,再說服勞工爭取應有的權利。
  能和大家一起參加讀書會真的很開心,尤其要謝謝成曄和王碩的耐心解答,還有佑安、陳維提供筆記、護理產業工會的盧孳艷老師、江慧珠老師和郭貞君老師對實際狀況的描述,才能了解勞動現況和職場上出現的常見名詞(例:VA是假的縮寫、88班是早上8點上班到晚上8點下班、正時數是延長工時所累積時數因沒有拿加班費用而產生的補休時數……等)。
  由這些問題看的出來很多常見的問題問護理長,反而會得到錯誤的解答,可能也是護理長自己也不懂勞基法的規定,是醫院人資誤導的結果。

  爭取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路上,對於基層護理人員、專科護理師的勞動問題也一定要有所認知,才能讓整個醫療勞動環境變得更好,希望以後能常常和護理產業工會有這樣交流。

2016-12-04

【公告】論壇:醫療從業者如何看待砍七天假與特休改革

12/05 星期一
晚上七點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將於立法院前的工鬥絕食現場,與北市聯醫工會、治療師權益小組、北醫義鬥社、工鬥團體,共同進行「醫療從業者如何看待砍七天假與特休改革」的小論壇,歡迎各院區同仁及各界夥伴共同參與。
圖像裡可能有一或多人和文字

2016-11-10

【公告】講座──職業醫學談醫師勞動

【醫勞講座】 職業醫學談醫師勞動

簡介|
  隨著醫療服務與醫病關係的複雜化,位於醫院第一線勞工的醫護人員在職場上面對的風險逐漸增高;遲遲未能納入勞基法的醫師,工時無法受到保障的同時也考驗著身體狀況。
除了預防之外,醫師受到職業傷害後的補償與救濟更應受到重視。這次請到台大醫院職業醫學科住院醫師陳秉暉,以一位職醫科醫師的角度談論醫師本身在職場上所面臨的危險(過勞、醫療糾紛、醫療暴力等),並以案例討論的方式讓各位準醫師了解自己未來所面臨的環境。

免費報名|
  無論你是否為相關行業,這些問題都與我們相關
  只要有心,歡迎你一起來瞭解這方面的議題 :-)
主辦單位| 台大醫學系系學會文化部、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 講者 |台大醫院 職業醫學科 住院醫師 陳秉暉
 地點 |台大醫學院聯教館307室
 時間 |11月25日 星期五 晚上6:30
活動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26120161142976/


2016-10-25

【公告】「提高部分負擔能否促進分級醫療」座談會

廉價醫療=醫師過勞?
「提高部分負擔能否促進分級醫療」座談會
時間│11月2日(三)19:00-21:00
地點│墨工廠(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8巷15號,近捷運善導寺站或台大醫院站)
與談│林靜儀醫師(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法委員)、侯勝文醫師(新光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
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醫師過勞的問題中,分級醫療一直是被頻繁提起的關鍵字。有此一說,民眾湧向大醫院門診與急診,讓醫師的工作量始終居高不下,同時中小型醫院卻瀕臨關床甚至倒閉邊緣。
於是在「108年9月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承諾同時,健保署也宣布研議調漲「未經轉診直接到醫學中心門急診」的部分負擔,試圖以就醫的價差,催動民眾遵守分級醫療的規則,並且懂得珍惜醫療資源的珍稀。
但提高民眾自付額的措施,也引起許多民間團體的不滿,直指民眾整體花費並不低,而用價格將民眾趕出醫學中心,可能導致民眾因價格因素畏懼就醫,延誤弱勢民眾的治療時機。
究竟廉價的醫療是不是導致醫師過勞的關鍵因素?分級醫療的理念能否透過「以價制量」成功落實?台灣民眾「濫用」急診的問題是否有解?我們邀請到對醫療議題關注許久的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以及醫學中心急診部的侯勝文醫師,分享自己的經驗與觀察。
誠摯邀請您聆聽指教,更歡迎到場踴躍發表您的高見。
(本活動完全免費,惟座位有限請意者盡早入座)

2016-10-09

【公告】青年醫師聯盟亞太區域會議

  配合世界醫師會(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WMA)於台灣舉辦年會,青年醫師聯盟(Junior Doctor Network, JDN)會順應舉辦亞太地區的會議,此會議由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成員負責承辦。
  此次主題會討論亞太地區年輕醫師「住院醫師訓練、過勞倦怠、以及工時和相關應對措施的問題」,會有來自亞太地區各國的年輕醫師與會。
  包含台日韓在內亞洲國家年輕醫師面對許多類似的挑戰,希望可以藉由一同討論,了解彼此面對的困境,互相學習。
2016/10/16 (日) 青年醫師聯盟亞太區域會議
 議程:http://goo.gl/k4dkC9
 報名:http://goo.gl/forms/vXTHsVpxEDBDoCgC3
 網站:https://hackpad.com/JDN-Asia-Pacific-Meeting-m1lVMhhqHLL
 報名截止期限:2016/10/10
 參加對象:住院醫師(Resident, Fellow)

2016-10-01

【公告】廖偉翔醫師受邀「新聞交叉點」與會來賓

https://www.facebook.com/MEDLabor/videos/1109129209169871/

節目預告片出爐囉
醫勞小組成員廖偉翔醫師受邀擔任本周「新聞交叉點」節目的與會來賓,在節目中陳述第一線住院醫師的工作情形,並強調為何受雇醫師必須納入《勞基法》的保障、討論勞檢、工會以及勞資協商的重要,以及身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成員的經驗分享。
醫師的健康與病人安全息息相關,也是影響醫療品質的重要因素,希望盡快看到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的一天到來!
來賓名單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
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法規會委員 羅傳賢教授
台大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
前臺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 劉越萍醫師
第九屆全國不分區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 廖偉翔醫師
Gtv八大電視『新聞交叉點』
主播:石怡潔
播出頻道/時間:八大第一台(27頻道)
週六晚間7:00-8:00(首播)/週日晚間11:00-12:00(重播)

2016-09-13

【公告】2016年嘉基工會對醫療從業人員放颱風假態度的意見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CYCHLaborUnion/photos/?tab=album&album_id=676406282525283

颱風天,各位醫療從業人員還好嗎~?
嘉基工會做了這一份民意調查,醫事人員和民眾都有表達意見
顯示大家對於颱風假「醫院保留部分必要服務即可」有高度共識!
其實這個問題不僅應該由勞資雙方對等協商
政府也不能老是只「規勸」醫療機構,而應該負起保護勞工安全和休假權的責任!

2016-09-12

【公告】醫療人員一定要關心的臨床助理議題!

近來為了解決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人力缺口」,衛福部研議修改《醫療法》第58條條文,使「醫師助理」合法化。
誰能夠成為臨床助理呢?最近的衛福部醫事司公開聲明當中,首次完整的披露。明天就是新的立法院會期開議,很有可能在這個會期,修法提案就會送入立法院,同時附帶提出相應的行政規則。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理解何謂「臨床助理」,以及思考可能附帶造成的影響,我們整理了圖中的資訊,並且摘要重要團體或個人的正、反方發言。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專科護理師學會等
【護理專業團體共同聲明—反對設置「醫師助理」】
http://www.tnpa.org.tw/news/newsdetail.asp?doc-id=1836
◤台北馬偕醫院 施壽全院長
【設置醫師助理師 確保醫品病安】
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60901/37367256/
◤衛福部醫事司公開聲明
【衛福部審慎規劃臨床助理制度,呼籲各界提供建言切勿以訛傳訛】
http://www.mohw.gov.tw/news/57235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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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九大地區」意指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國、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及歐洲等醫療先進地區,先前引發爭議的波蘭、匈牙利等國醫學生,亦包括在此內。
■註二/衛福部新聞稿:「另為杜絕過往萬年實習醫師之現象,亦擬修正醫師法28條,限制醫學系畢業生持續從事實習以3年為限...」(詳請參考http://www.mohw.gov.tw/news/572356517
■註三/醫療法第58條原文:「醫療機構不得置臨床助理執行醫療業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20021&FLNO=58

2016-09-07

【公告】護理人員遭逼簽「服務態度合約」 勞動部:醫院違法 @風傳媒

生病本身就不是舒服的事情,患者痛苦,再怎麼有效的治療都可能漫長煎熬,令醫病雙方處於緊張關係;醫院若是要求醫護人員凡事「以客為尊」,服務必恭必敬,不從者祭出革職處分,這不只是對於醫護專業的蔑視,也是在拿病人安全開玩笑!
「勞動部表示,近期接獲相關護理人員反映,遭醫療機構要求簽署『服務態度合約書』,凡被反映服務態度欠佳之同仁,1年超過4次以上一律解僱。勞動部強調,醫療機構如欲提升護理人員的服務態度,應經由管理制度對員工加以輔導協助改善,不得以累積違反次數而直接予以解僱。」

全文連結:http://www.storm.mg/article/163558

2016-08-24

【公告】住院醫師工時回報App使用情形調查

各位住院醫師大家好,相信許多人目前手機上都安裝了衛福部的「工時回報APP」,上下班要以手機打卡。

簡單講原委,過去為了改善住院醫師過勞問題,衛福部制定了俗稱「八八工時」的評鑑規定,但結果差強人意;由於住院醫師工時依然居高不下,並且要為了幾年後納入勞基法做橋接,衛福部又提出「住院醫師工時改善計畫」,鼓勵各醫院提出工時調降方案並且給予獎勵金,其中為了更確實掌握各醫院執行情形,設計了目前大家手上的APP。

我們知道這套系統對許多人來說並不實用,上下班都要打卡的要求有些累贅,打卡一次50元的獎勵金僅是聊勝於無,但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確實依據實況,登錄你確切的上下班時間。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若是每次都依系統預設的下班時間打卡,就沒辦法反應實際工時狀況或人力缺口,也讓僅有名目而無改善的醫院可以輕鬆取得獎勵金。

但近一個月來,我們也聽見許多來自住院醫師所說,除了「麻煩」以外的抱怨,表示無法確實打卡登錄工時:
  1. 醫院明示暗示必須按照預設時間打卡,否則會「害大家領不到獎勵金」。
  2. 區域醫院特定科別(神外、整外、骨科等),如果按照實況登錄工時,很容易被發現因為住院醫師數非常少。
  3. 某些醫院或科別潛規則,週末即使不值班還是要來醫院上半天班,但這些時間根本不會被記在工時系統裡。

曾有總醫師告訴我們,他還是期待底下的住院醫師們照實打卡,因為「這可以作為爭取補充人力的依據」。我想這也是我們及政府單位的初衷,要Evidence-based才可以掌握問題嚴重度並且改善。當然目前系統的運作和政府單位的作為,都還有不足之處,我們也希望可以蒐集意見並且集中反映,包含在本小組受邀擔任代表的衛福部「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會議當中爭取。

如果您願意,請以一分鐘協助我們完成底下這份表格: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t65HdoMGwto3NqWPRfWGvXgQXE8DiTzDvWg-3j8zxSRaLOg/viewform

2016-08-09

【公告】安全護病比 不會增加醫院財務負擔

DPE今年5月發的實況報導,發現內容有許多表示安全的護病比的好及高護病比的壞,包含:改善工作環境及病人照護、高護病比危害護理人員及病人、高護病比導致嚴重的人力資源問題、安全護病比留住護理人員、安全護病比不會增加醫院財務負擔、護病比入法已成各州趨勢。

「安全護病比並不會增加醫院財務負擔」這一段的翻譯如下:
  1. 雖然一些批評者聲稱,強制性的護病比使得醫院需負擔高運營成本,但是多數研究表明,安全人員配備比是划算的。
  2. 高周轉率和高水準的護理人力,增加平均住院花費(住院治療成本,也包括管理)和整體運營成本。
  3. 安全護病比改善了護理人員的表現和患者的死亡率,也降低離職率、員工成本、醫療糾紛。

註:DPE是美國勞工聯合會-產業工會聯合會(AFL-CIO)下的半自主部門,應該是屬於一些有執照的專業人員可以加入的工會。
◆ 文章連結:http://dpeaflcio.org/programs-publications/issue-fact-sheets/safe-staffing-ratios-benefiting-nurses-and-patients/

2016-06-22

【公告】兩岸三地 醫療問題大比拚 from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https://theinitium.com/project/20160622-medical-issues/#
相關專頁|Initium Media 端傳媒


【兩岸三地 醫療問題大比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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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師 ─從業十年,我為什麼放下手術刀?
在中國做醫生,不僅要精進醫術,還要應對各種行政命令。因為公立醫院作為「事業單位」,是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社會服務組織,醫生亦是國家體制內的成員,必須接受政府的管理。

在中國大陸深化醫療改革的進程中,為減輕管理上的壓力,政府不再擴大公立醫院的規模,於是醫院開始強調「週轉率」——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內,盡可能收治最多的病人。這樣不僅可以提高醫院的收入,還可以在數字上證明管理效率的提高。
醫術本應是「精益求精」,現在卻是「多多益善」,初做醫生的新奇與熱情,很快便被這些從天而降的行政指令消磨掉。
在中國,不少醫生都會通過走穴、藥品和器材回扣等方法來獲得「灰色收入」,增加個人收益。有一些「灰色收入」游走在法律的邊緣,例如收受大額藥品回扣,嚴格意義上來講已經觸犯了法律,但依舊在當今的中國醫院中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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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醫師 ─為什麼我不能多看病人一眼?

相對低廉的明碼實價,讓香港公立醫療大受歡迎,不過也帶來了輪候時間長的問題。例如病情穩定的內科新症,在九龍中醫院聯網,要排隊等候100個星期,即差不多兩年才能見到醫生。
在超長時間的輪候中,靠特權插隊的醜聞也偶爾爆發。香港建制派政黨「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譚耀宗,6月2日就被爆出涉嫌以特權插隊,在九龍中龍頭醫院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切除耳部瘜肉的非緊急手術,醫管局正調查事件。病人看醫生難,醫生想好好看病人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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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醫師 ─我在血汗醫院打工
值夜班,是住院醫師的重要職責。這家醫學中心採用「四天一輪」的夜班制,陳秉暉說:「值班時間累不累?就要看運氣好不好」。因為通常整科別只有一個醫師值班,若一晚有兩個以上病人出狀況,無論是血壓、呼吸等生命徵象不穩需監控,甚或亟需急救,再加上隔日繼續早班,「連續32小時不闔眼也是可能的」。

「師徒制」這種號稱「吃苦當磨練」的主張,忽略了醫護工時過長、過勞下,對病人治療可能帶來更嚴重的威脅;更何況,今天的醫療環境與過往大不同,無論是對醫療照護技術及品質的要求,保險及給付業務所增加的勞力,都比以前高得多,醫病關係不同了,醫生的勞心負荷也更重。

台灣基層護理人員數量不足,也是住院醫師承受血汗勞動處境的原因之一。
「資深護理師留不住,許多新手、資淺護理師無法獨立完成簡單醫療處置,什麼都得找住院醫師」,「尤其值班時什麼大小事都要被call(打電話)」。反之,如果護理人力充足、訓練足夠,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找醫師,尤其是夜間值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