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文章】〈澄社評論〉工時爭議不忘健康 (張恆豪、王榮德) @自由評論網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26533
台灣勞工工時過長,已是不爭的事實;二○一四年台灣勞工全年總工時為2134.8小時,為全球第三,遠高於OECD公布的平均工時1766小時。台灣勞工之所以必須長時間工作,甚至有自願加班的情形,根源多半是由於資方全面壓低本薪,許多人必須仰賴長工時工作賺取加班費才能維持生計。資方為適應不同企業市場需求,主張彈性工時;但也不應忽視勞工休息的需要。我們應該檢視長工時與工時彈性化對健康之影響。
一般工作時,由於需要全神貫注,原本就會交感神經興奮,血壓比休息時高。我們團隊連續監測加護病房護士二十四小時血壓及心電圖發現:工作時的血壓,相較於休息日平均,收縮壓高十二毫米、舒張壓高九毫米汞柱。人的心臟每天收縮至少十萬次,把血液送至全身;每次的搏動由於血壓升高都需更用力,使得心臟及血管更易折舊及硬化。我們另一個監測二十四小時血壓研究,發現在控制性別、年齡、糖尿病、身體質量指數、高血脂症及高血壓數 年後,二十四小時平均血壓越高者,其頸動脈硬化越嚴重;也表示中風風險升高。夜班工作者所受到的心臟負荷又比白班工作者來得更高,睡覺時收縮壓比平時高五毫米汞柱;往往引發睡眠障礙、疲勞等問題。刺胳針雜誌(Lancet)於二○一五年發表的研究也發現,比起標準工時(一週四十小時),長時間工作(每週超過五十五小時)會使得到冠狀動脈心臟病的風險增加十三%,腦中風的風險增加三十三%。輪班、夜班及長時間工作,也較易發生職災與決策出錯;美國對醫師連續值班工時限制的出發點,主要就是在維護醫療品質與保障病人的安全。
其實「一例一休」的爭議,應當回到保障從業者健康面,來創造勞資雙贏。畢竟過勞所可能導致的心血管傷害、老化是再多的加班費也換不回的;一旦發生過勞死,公司業務與生產線也會大受損失。因此,若是雇主與勞工同意於休息日有加班的需求,也應當規範在加班費之外,提供充足的補休制度。考量輪班以及夜班工作者受到的健康衝擊更大,建議勞基法應參考國外規範,訂定輪班及夜間工作之工作時間上限與合適的休息時間。(作者為成大醫院職業與環境醫學部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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