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文章】血汗醫院何時了?護病比不可刪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

2002年於知名雜誌《JAMA》早已指出,醫院一般急性病房護病比6:1的標準下,讓護理師照顧病人數每增加1人,造成病人死亡率增加7%,同時也造成護理師過勞增加23%(因而離職)。
歐盟關注此議題,於2013及2014年陸續發表,強力指出「護病比」是病人生命安全的最重要指標,照護品質結果更肯定美國的研究結果,護理師照顧病人數每增加1人,造成病人死亡率增加7%,也造成護理師超時工作,甚至43%護理照護工作無法完成。
澳洲維多利亞省也於2015年通過《安全病人照護法》規範護病比。
美國加州也已完成立法,3位參議員2015年更於國會提出法案,企圖將安全護病比作為全美國的立法。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好文推薦 \(* ̄∇ ̄*)>

2016-09-24

【受邀】北市聯醫工會籌備會

繼嘉基工會以後,今年第二間新的醫院企業工會誕生了!我們期待在爭取勞動權益的路上,能有更多好夥伴同行,也希望有朝一日我們不用再羨慕其他產業勞工的罷工,可以有信心的說,我們也要做自己權益的主人。
恭喜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

2016-09-23

【文章】醫師納入勞基法 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 (陳宥任) @蘋果即時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22/954135/

一天的工作結束以後,疲倦且近乎無意識地滑著手機,一位醫界前輩特別投書敬告立委,陳述他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的不認同,結尾似是殷切提醒但也帶點恫嚇語氣地提醒委員,納入《勞基法》以後沒有醫師能替她接生。當下我的感受是哀傷而激動的,過去多年來,縱使我們不斷的努力說服,甚至犧牲了同伴的青春與早逝的生命,依舊換來「過勞死是邪說」的訕笑,這令我感到哀傷,但同時也激動的意識到改革的迫切性,不該再有一位醫師因為誤解與遲疑而受到傷害。可敬的前輩多久沒有第一線照護病人呢?他是否知道,我們所身處的時代,醫療照護的模式已經大大不同於以往?現在的我們也輪替不同的醫師,照顧接受治療中的病人,有時值班遇見不熟悉的病人遭逢危急狀況令我們焦慮,尤其久久未眠的疲憊讓腦筋陷入一片渾沌。更不用提如今我們花費大量的時間,與醫令系統纏鬥、和文書作業拚搏、打轉在處處竭盡心神的醫病溝通之間。我不太確定前輩們所想像的照顧模式是什麼模樣,臨床訓練中的我們在錯誤中跌倒再爬起,摸索著醫者典型的輪廓,但燃盡習醫的熱情未必能點亮殘喘的風中燭燼,過勞的我們如何肩挑病人所交付與我們的深沉期許?我常想著,這一輩的醫師,是站在時代演進的十字路口,我們不再享有存留的經濟紅利,但卻經歷著國家撙節、財團張狂、爭相不可理喻討好民眾的醫療荒謬劇情,終於有人高擎著《勞基法》的火炬,告訴我們「你值得好好休息」,年輕醫師慢慢理解推動改革才是希波克拉底口中的「憑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倘若政府真有信,《勞基法》將在3年後正式上路。我想沒有一個年輕醫師如我會天真的期待,《勞基法》真能解改寫一切的血汗結局,但在這一場一場,關於「休息時間」的鬥爭當中,我們同時獲得機會,認真的審視攸關大眾健康的醫療環境議題,理解到分級醫療、延緩高齡化帶來的無節制醫療需求攀升,是我們必然得前往的遠方,更加努力的希望在每一個診視裡,給予病人正確健康與就醫觀念的衛教。還有3年,我們已經等了那麼久,我想請問前輩,願不願意給予台灣醫界的未來更多耐心及信任呢?

【文章】醫師納勞基法/醫病雙贏關鍵 不能再拖 (陳秉暉)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976248
醫師納入勞基法即將在一○八年九月上路,許多人可能疑惑,為什麼醫師需納入勞基法呢?好好的專業人員身分何必自貶為勞工?醫師工時如果有限制,那麼以後我生病會不會找不到醫生?加上新政府的態度游移不定,更引起猜想和疑惑,亦不乏有心人士操作恐懼,作為延緩納勞基法時程的理由。
實際上,讓醫師納入勞基法,擁有正常的勞動保障與勞資關係,才能避免醫師過勞,做出對病人不利的錯誤判斷,或因過勞造成溝通意願減低,徒增不必要的醫病衝突。至於保障方法,衛福部過去曾多次提出以評鑑規定來保障住院醫師工時,卻發現成效不彰、超時仍嚴重,證明如沒給予住院醫師「自救管道」,隱忍、付出及奉獻仍然是血汗醫師最後採取的策略。
外界最常擔心的就是,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不會造成人力更大缺口?民眾就醫權益是否受影響?這部分擔憂確實應考量,也應持續研擬討論,政府因依據勞基法第84-1條制訂工時規範的藍本、最高工時上限(可能高於每周四十小時),再交由醫院勞資協商出合理工作規則,如此既可讓無上限的工時有具體保障,亦不至於損及病患權益,如今許多討論批評「開刀開到一半就得下班」,不啻昧於事實的恐懼手法。
減少人力缺口的方法,適當的人員供給需要時間,減少醫療需求無節制的上升更是關鍵。但高齡化社會的台灣,有可能抑止不斷攀升的醫療使用量嗎?首先,長照與社區為主體的照護體系必須形成,延緩中老年人的老化及失能,並且讓長者不需要微恙便直送醫學中心急診;分級醫療體系需落實,方法可以從調整費用或法律規範方面著手,而過去醫學中心包山包海的積習,正是醫師過勞的深層原因。
新政府如再遲疑,延緩納入勞基法時間,等同容忍老無所養、醫療浪費、急診壅塞等不斷持續,可能緩解醫院財團些許壓力,但卻辜負萬千醫療人員與民眾期待,也與上任前的醫療政策白皮書背道而馳。

2016-09-21

【文章】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開刀到一半跑掉」?衛福部委員,別丟人現眼了 (湯柏筠) @BuzzOrange

https://buzzorange.com/2016/09/21/doctor-need-labor-law-protect/
自1998年起,醫師納入《勞基法》議題幾經爭議,歷經20餘年,終於將在2019年實施上路。儘管期間發生多樁醫師過勞慘劇,改革步調仍慢如老牛拖車,配套措施也不三不四,原以為守得雲開見月明,醫師的勞動正義得以實現,近日又聞衛福部官員對醫師納入《勞基法》議題的荒謬見解,並企圖拉攏少數大老代言全體醫界,為其論點背書,令人啼笑皆非。
醫師納入《勞基法》,原為將《勞基法》大門之外的醫師納入《勞基法》84-1條中,使得無上限的工時回歸勞資協商,如此不但提升醫師的生活品質,更能降低病人因醫師過勞所承擔的誤診風險。眼見台灣醫療體系問題層出不窮,衛福部掌握資源卻不痛定思痛,擬定改革方案,反倒藉媒體散播錯誤資訊煽動輿論,實為可恥。
試問,納入《勞基法》,醫師的責任制就一夕消失了嗎?又,人力短缺、城鄉差距、醫學中心壅塞、醫病關係崩壞等沉痾積弊,何以能成為犧牲醫師勞動權益的藉口?再者,以《醫療法》替代《勞基法》作為折衷方案,是否真如衛福部官員與各位大老所言的,能夠發揮限制工時,改善醫師勞動權益的成效?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君不見血淋淋的醫院評鑑,只要衛福部還是各級醫院的主管機關,《醫療法》修得再無可挑剔,醫院管理者依舊鑽法玩法,游刃有餘:護理師被迫做假班表與打卡記錄時有傳聞,醫院評鑑流於數字漂亮的表面功夫,真實情況仍是資方和主管機關聯手打假球,除非有公正第三方嚴加查緝,勞工在權力不對等的狀況下,實難維護自身勞動權益,可見將《醫療法》視為工時問題的解方簡直癡人說夢。
任何對《勞基法》有基本認識的人都知道,納入《勞基法》84-1條並非適用一般勞工單周工時上限40小時,而是賦予勞方團結與協商的權利,將工時問題攤上談判桌,具體化勞動規範。
將眼光放遠到權益保障以外,衛福部最該做的就是正視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的附隨效應,研擬公正可行的配套措施,踐行總統大選前的願景與承諾,而非對白紙黑字顧左右而言他,發表諸如「手術到一半要依法休息、看診到一半要依法下班」的可笑看法。
衛福部,真的不要再丟人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