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2

[座談] 中山:中區第一次住院醫師工時規範暨職災補償座談會

在許多關心醫師過勞問題的朋友的幫助及行動之下,衛生署願意開始討論"住院醫師工時規範"和"職災保障"的內容及執行方式。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參考ACGME2011年guideline及現行台灣責任制行業工時規範參考指引草擬了一份"住院醫師工時規範參考指引"。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住院醫師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366202030129263

在此,我們希望邀請所有住院醫師、intern、醫學生,及關心這個議題的朋友,一起來集思廣益,審視這份草案的方向或不足之處。

2012-10-17

【文章】「住院醫師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與建議


個人認為既然打算是朝擬訂「規範」的方向進行討論,定義不夠明確、不夠嚴謹的例外條件,規範的灰色地帶將致使弱勢者無法獲得足夠保障。

另外,條文制定之初必須考慮現實風氣的問題,將這些設定在預留的彈性空間內;若是將一些不合理但有需求的狀況作為條文基準,這樣制定條文將會因條文的彈性空間而使現有權益更加受損。以下條文後是我對於該條文的一些淺見。

此外,若最後真要送出條文,須連帶訂出懲罰條款與勞工自救保障才能真正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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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以下『』內為建議內容)

一、 不得損及健康及福祉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為該條之工作者,勞雇雙方得另行以書面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其約定應參考該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二、 人員資格應符合規定
雇主報核之勞雇約定書,其住院醫師應確認屬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適用之人員。


三、 約定書應記載工作內容與工時安排
雇主報核之勞雇約定書,應包括職稱、工作項目、工作權責或工作性質、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有關事項。


四、工時安排應合理化
(一)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二)特殊情況下,若勞工出於自願,可以超時工作,繼續照顧某特定病患,但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小時。特殊情況限下列三者:
1.  病患病情危急須持續照護。
2.  當時事件有重要學術價值。
3.  基於對病患或家屬之人道關懷。
勞工應記錄其自願超時工作之特殊情況,並向其主管核備。

『 1.   此條文需考慮若屬於被強迫不得不超時工作,如何保障所謂的自願性質?所謂自願放棄休假時有耳聞。
    2.   若是連續數台刀,或是大刀,如何保障下刀換人?
    3.   應當考慮把寫病歷也「徹底限制」在工作場所完成。如此才能保障所謂休息時間。
    4.   值班接白斑,是否算特殊情況?
    5.   病情危急須持續照護,需列舉些病危的一些參考指標、或診斷。』  

(三)勞工兩次工作時間中間至少應有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時間達二十四小時以上者,應至少有十四小時以上休息時間。

『1.此工作時間是否包含待命時間?
    2.此條款若被演繹成輪班制,該如何在條文設立之初盡可能保障作息?』

(四)每四週內,每週平均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十小時,包含院內待命以及兼差業務。每週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十八小時。

(五)勞工於院內待命之時間計入前款所訂每週平均工作時間限制,院內待命至多每三天一次。例假休息不得為院外待命。


五、確保例假休息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經由彈性約定,得於二週內,安排勞工二日以上之休息,作為例假。

『1.   一日例假不可以兩個半日相抵。
    2.   此條文需考慮原本周休二日制度下本來星期六只需上半天班,可能因為條文關係而需上整天班,只餘星期日例假。
    3.   二週內,安排勞工二日以上之休息,作為例假à禮拜六半天班+星期天值班,星期一保障放假(24小時休息14小時)?還是保障接下來的禮拜六半天班休掉?
    4.   所謂兩週是以月份為計?還是以實際上的週數為計?」』

六、維持適度休假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惟不宜年度休假全部改採工作,加發工資。

如何保障勞工休假意願?此規定行之有年為何現實中仍常出問題,須把問題在新一輪改革的條文中處理掉。』

七、工作負荷重、勞動密度大之工作應參考「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預防過勞對於長時間勞動造成明顯疲勞累積之評估標準應列為勞雇約定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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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此分條文對於值班以及輪班這兩件事尚欠明確考量。而且輪班並非單指制度名稱,亦可透過工時長度與時間位置調整,使其以非輪班之名行輪班之實。

2012-10-11

[成果] 醫勞小組全國年輕醫師勞動狀況調查簡單報告

簡單報告
這次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針對全國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發出勞動狀況調查問卷,共回收231份;其中上個月在內外婦兒四大科實習的醫學生有92位,輪調到內外婦兒或本身在四大科工作的住院醫師有75位。我們發現在實習醫學生的部分,92人中有57人(61.9%)每周工時超過ACGME(美國畢業後醫學教育評鑑委員會)所規定的80小時上限(平均工時是89小時),住院醫師的部分則是在75人中有67人(89.3%)超過80小時(平均工時104.6小時)。
目前一般醫院常見的上下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到下午五點半,但在調查中我們卻發現,實習醫學生中有46.7%(住院醫師74.7%)最長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4小時,等於是在24小時的白班加上夜間值班後,在精神萎靡的情況下又連續工作了十個小時以上。
補充
實習醫學生
單周超過80hr 57/92(61.9%) 平均89.1
最長連續工時超過30hr 82/92 (89.3%)
                        34hr 43/92(46.7%)
                平均 33.5hr
照顧床數超過10床 16/92(17.4%)
本team  超過10床54/92(58.7%)
值班床數超過80床17/92(18.5%)

住院醫師
單周超過80hr 67/75 (89.3%)平均104.6
最長連續工時超過34hr 56/75(74.7%)
                 平均37.55hr
照顧床數超過15床16/75(21.3%)
本team  超過15床27/75(36%)
值班床數超過80床27/75(36%)

針對這群明顯過勞的第一線醫療工作者,我們更進一步使用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鄭雅文老師所研發的『職場疲勞量表』,讓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們用主觀填答的方式回報自己的疲勞狀況,在此,我們有了驚人的發現:
圖1 全國常模
圖2 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
圖3
我們可以看到,在常態分布底下,實習醫學生和住院醫師在個人疲勞、工作疲勞、服務對象疲勞及工作過度投入的部份都遠遠超過全國勞工的平均常模;細分各行業比較,更發現這群年齡落在25~30歲之間,正是體力達到頂峰的年輕醫師,居然是全國最對工作感到疲憊的一群人。
根據132位(不限四大科)填答實習醫學生的意見,每天花在處理主觀上認為沒有學習意義的臨床工作的時間為5.2hr(SD:4.3);花在處理你認為非必要的繁複文書或行政作業的時間為3.7hr(SD:3.8);花在處理你認為可以由其他醫事人員或行政人員代為進行的工作的時間為4.3hr(SD4.7)。總時間為13.1hr(SD:10.6)。
88位PGY1-3(PGY+R1+R2)分別為5.1hr(SD:4.2)、3.9hr(SD:3.3)、3.7(SD:3.3)。總時間為12.7hr(SD:9.7)。
而24位R3-R5則為4.5hr(SD:4.0)、4.3hr(SD:3.6)、4.8hr(SD:3.4)。總時間為13.6hr(SD:9.8)。
調查中發現,實習醫學生對上述三種不必要的工作的認知歧異度較住院醫師大,除了各醫院對評鑑活動熱衷程度的差異外,對臨床工作的認識和工作型態的理解也是一個原因。總時間的數據並不一定代表每日基層醫師花超過12hr進行非必要臨床工作,調查中發現,其中兩項、甚至三項填寫數據皆相同的狀況超過50%,但可能代表年輕醫師無法真正區分三項marginal activity的差別;但總時間的數據變異度明顯較三項marginal activity獨立統計時來的小,代表加總後可以讓原本年輕醫師對marginal activity主觀認知上的差異減小。

參考資料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2007年
全國勞工常模

實習醫學生及住院醫師

2012-07-25

[應援] 聲援華隆工會罷工

老闆和政府總是說:大環境不好,要共體時艱
沒錯,台灣的勞動環境已經差到無以復加
全國的勞動者應該團結起來、彼此聲援
靠勞工的力量爭取"權力"、改變大環境
讓資本家和政客和我們一起共體時艱

2012-07-19

[聲明] 回應衛生署「提高五大科職業意願及降低醫療糾紛風險策略」

日前衛生署在行政院政務會談中提報「提高五大科職業意願及降低醫療糾紛風險策略」,列出「提高內外婦兒及急診等五大科全民健保給付標準」、「增加住院醫師津貼」、「調整五大科醫師訓練員額」、「充實五大科輔助醫療人力」、「強化畢業後全科及五大科訓練」等五大方向。
首先,我們對政府終於願意著手處理目前五大科人才招募危機表示樂見其成,亡羊補牢,猶未晚矣。但令人擔心的是,影響基層醫療最鉅的醫師勞動保障,在這次的提案中卻付之闕如。根據本土的研究指出,台灣內外婦兒四大科的住院醫師平均每周工時超過110小時,遇到三天一次的值班連續工時更可長達36小時。如此令人心力交瘁的長時間工作,不僅嚴重侵犯年輕醫師的勞動人權,對病患的就醫權益也有負面的影響;國外的研究指出,24小時不眠不休工作的住院醫師之反應能力跟醉漢沒有差別。
然而即便在醫學進步飛快的今天,雖然我們擁有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等高科技的檢查技術,真正判讀檢驗數據結果、整合臨床資訊、作出專業醫療處置的,始終還是第一線的醫師。醫療產業事實上是建立在基層醫護人員之上,任何政策都應優先考慮改善醫護勞工的工作條件,因為這才是最直接影響醫療品質的地方。
在目前衛生署的提案中,不管是增加住院醫師津貼、還是提高五大科健保給付,都無法保證醫院經營者將因此限制住院醫師工時;相反的,我們看到各大醫學中心動作頻頻,不斷有併院、擴床的計劃。可以預見的是,在缺乏工時限制的前提下,衛生署的提案將成為資方繼續擴大經營規模的助力,而真正在第一線照護病患的住院醫師的惡劣勞動條件,將不會有任何改善,台灣的民眾所受到的醫療服務,也仍然由這群過勞的基層醫師提供。
我們要提醒衛生署,在五大科醫療勞動環境改善前,限縮醫學生選科員額或強迫公費生進入五大科服務無異於將台灣未來的醫療人才推入火坑,不僅不負責任,也無法解決問題。我們都看到,過去下鄉的公費生在六年期滿後,留下繼續服務的人少之又少。因為偏遠地區醫療人力缺乏,許多署立醫院根本把公費生一個人當三個人用,只求有人顧病房、值班、寫病歷,從未檢討經營方向的轉型或整合。前些時候花蓮南區玉里榮民醫院婦產科醫師因業務過重,請長假休息調養。花蓮縣衛生局調查後竟發新聞稿表示,花蓮南區有五位婦產科醫師,醫療資源不虞匱乏,請民眾安心。殊不知其中三名為診所開業醫,根本沒辦法執行接生、婦科手術等醫療業務。如此鴕鳥心態、掩耳盜鈴正是長久以來政府對醫療人力政策的態度和問題核心。
我們呼籲政府不要再把住院醫師當成數字、把醫學生當作人力,而應該把基層醫護人員當人看待。數字無法照顧病人,只有一個個活生生、有熱忱的醫療從業人員才可能守護台灣民眾的健康。而醫師作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最基本的勞動權益就是能夠有充足的時間進行再生產,機器都需要定期關機保養,何況是人呢。衛生署應盡速推動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初期可參考美國規範以單周80小時作為工時標準,並協助勞委會實地監督醫院工作現場的勞動條件。唯有還給醫師作為人和勞工的身分及權益,才可能真正解決台灣所面臨的醫療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