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醫勞小組與友團舉辦聯合記者會,呼籲醫師應盡速納入勞基法。要求政府應正視醫師的血汗勞動條件,別讓醫師表揚典禮當成醫師的「精神鴉片」,企圖創造歌舞昇平的景象。
- 新制醫學生:此類醫師(7+1年改6+2年,提早一年取得證書)剛好在108年初入醫療現場,在政府未做好配套措施的狀況下,恐成為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人力缺口之補充人力,卻獲得不安全的照護品質。
- 公立醫院住院醫師:此類醫師的勞動契約屬於公家部門的「約聘制人員」,依法不適用勞基法保障。然而全台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就佔1/3,意味著即使108年納入勞基法後,仍有1/3的住院醫師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公費醫師:此類醫生勞動條件最糟,因為還欠國家公費,沒有選擇,多半下鄉作為偏鄉醫療補充人力。「公費醫師可能是偏鄉地區當地唯一主治醫師,薪水低廉又全年無休值班」,公費生雖不等於公務人員,卻也沒有明確法令保障勞動條件。
感謝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詳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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