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5

【公告】蔡伯羌過勞職災案二審判決

全國第一例醫師職災賠償勝訴案

各位關心蔡伯羌案發展的朋友好,
纏訟五年,高等法院終於還給蔡醫師與家屬一個公道。
過往醫師的職災因為不適用《勞基法》等問題,求償遇上很多困難。
蔡案的二審法官,推翻了一審的見解,
認為根據《民法》、《職災勞工保護法》等法律規定,
奇美醫院必須對蔡醫師的過勞職災,負起賠償責任。
但法官在判決書裡,未寫明理由(可能是先天略高的膽固醇)即認定醫師本人應該負起65%責任,
所以酌減了奇美醫院賠償的數額,是美中不足之處。

這個個案告訴我們許多事,
首先,沒有實質工時、工作量規範,任何法令都只能補償當事人的傷害,卻無法做好預防。再多的金錢抵不了一個家庭的終生遺憾。
再者,醫療院所經營者應該遵從勞動法規,奉行工時規範,莫阻擋醫師納入《勞基法》,不要成為醫師工傷的幫兇。
最後我們也呼籲奇美醫院能夠放棄上訴,此事已經拖延多年,最要緊的事情是協助家屬走出傷痛,而不是造成二度傷害。

一路走來最堅強的蔡伯羌醫師一家人,以及大力協助的律師、NGO團體,都值得我們致上最高敬意。
我們只能從旁盡上棉薄之力,期待公理終得昭雪。
未來還要繼續努力,爭取受害者的勞動保障,並且避免更多遺憾的發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