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文章】別因為奴性害死病人,過勞看診才是不負責任 (陳亮甫) @BuzzOrange

https://buzzorange.com/2016/07/04/doctor-strike-for-right/

【醫生罷工沒有錯】

華航空服員的罷工成功經驗,宛如台灣一灘死水勞動環境的一劑強心針,帶動更多勞工思索如何起身改變自身勞動條件。要感謝社會大眾的獨特關愛,讓「醫護要不要跟著罷工」的議題一下子躍上新聞版面,幾個長期以來努力經營的醫事人員勞動團體,也正好藉此機會更加為人所知曉。
醫護人員罷工有沒有可能?答案當然是有的,我們不僅獲得法律的允許,並且我們也具有道德上的正當性,因為缺乏理想的勞動條件,就無法給民眾完整的照護甚至可能造成傷害,爭取勞動權益其實也是在捍衛民眾的健康…。
  • 為了爭取勞動權益抗爭,才是對病人負責
首先我們要先拋開「捨不得放下病人」這個包袱,其實醫療機構的罷工還是會保留急診重症、急性病房照護人力,可能只是透過暫停門診、急診輕症的方式,使得醫院資方蒙受極大經濟損失,藉此塑造談判的壓力。另外一方面,罷工當然一定會對定期回診、輕症投醫的穩定患者造成不便,但如果不透過製造大眾困擾的方式,議題也難以炒起新聞熱度,引出政府與資方出面妥協。
不過以上講的都有點遠,發動這些大型勞資爭議的前提,都是要組成一個以基層為主體的「工會」。這個自由加入的工會與醫師、護理師都必須參加的「公會」不同,具有更多發動勞資爭議的權限,法律也對於工會會員參與「爭取勞工權益」事務,有一定程度的保障而免受資方的「秋後算帳」。
  • 工會是為了戳破「共體時艱」的謊言
那麼難道加入或組成工會,就是為了罷工嗎?其實我們可以不用把目標設得太遠,舉個例子來說,護理人員超時工作、領不到加班費的狀況嚴重,一個勞工或有怨言,除了懼怕向管理階層反映的壓力以外,更往往說服自己「反正大家都這樣,其他人都沒在抱怨」而默默承受血汗的勞動條件。
但如果有了工會,除了代表個人出面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也更有條件及經驗發動「勞動檢查」糾正雇主的不當行為,倘若匯集多數會員的不滿向資方索討積欠的報酬,則醫院便無法各個擊破或拿出「共體時艱」的說法來逼迫個人就範,近期北市聯醫工會籌備會便示範了一個積極作為工會的重要性。
  • 醫病關係緊張當下,工人團結組織的角色
再舉例來說,醫療糾紛的發生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工會日常就應該站在監督醫院資方的角色,要求補足人力、建立各種SOP、加強新進人員訓練,避免因為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疏失。一旦發生醫病衝突例如「奧客」急診暴力,工會的存在更進一步避免醫院息事寧人,需力挺員工追究施暴者責任,因為勞工團結的意義,便是要阻止資方以「待客至上」的要求,侵害基層勞工。
就算最後走上法律途徑、法院判決醫院方有疏失應負賠償,工會也應挺身而出避免不當的轉嫁;甚至在某些情況,醫療疏失確實發生了,但其實來自於人力不足或醫療人員的過勞,法官判決也許不會細究原因,但工會可以本於捍衛勞工權益的初衷,轉而要求醫療機構承擔一部份的責任。
  • 重拾醫事勞工的覺悟與責任
目前全台灣有若干護理師所組成的全國性產業工會,同時在數間醫院也成立了自己的企業工會,在「醫療崩壞」逐漸降臨之時,勞工團結的重要似乎逐漸為人所認識到。
當然醫療工作現場,有太多不利組成工會的因素,包括缺乏空閒時間、醫院裡面上對下統制的氛圍,使得勞工只能沉湎日常「小確幸」,看不見團結的契機。又或者以醫院的「合夥人」自居,認為要改善勞動條件惟有為醫院帶進更多收益,一個與資方對抗的工會,想當然爾不會是個選項。
總而言之,與其抱怨民眾不支持罷工,或者淚陳不忍心放下病人,我們更應該看到的是自身組織的鬆垮,以及工會的孱弱體質,隱忍資本與國家無止盡的掠奪。先天不良的我們也沒有悲觀的權利,與其羨慕別人,我們更應該拿起作為勞工的覺悟,這也才是對心心念念的病苦大眾最終的負責。

2016-07-03

【公告座談會】《勞基法》能否成為血汗的終點?

是立委也同時是醫師的林靜儀 醫師.立法委員今天在粉絲專頁提到許多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問題,醫勞小組很高興看到納入勞基法的問題可以被細緻的討論,在談我們的看法前,先跟委員及大家分享一下7/10週日我們即將舉辦的活動,討論的議題洽好與委員和大家關心的一致,為此我們特別請到住院醫師、外科系的主治醫師及法律專家一同討論。歡迎委員以及所有有興趣的臨床工作夥伴參與。
活動連結:https://goo.gl/Mxbjt6

關於委員所提出的問題1~3,恰好是許多資深臨床工作者藉以反對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理由,認為勞基法對於「工時」的規定太過死板。不過我們從另一個方面看,其實勞基法對於工時的定義太淺,不足以處理目前台灣各類的工作型態,光是「待命」要不要計算工時的爭議,地方、中央與法院判決可能都給出不一樣的定義,所以護理師在家待命應算工時,但遊覽車司機載客抵達定點,等待旅客玩完回來的時間卻不算工作時間,種種荒謬的狀況同時存在。
目前要處理工時型態複雜的醫師工作型態,我們認為至少有兩個要件,首先,依照衛福部所打算採用的勞基法84-1條規定,工作時間並不受到單週40小時、每月加班時間46小時的限制,雖不完美但或許可以作為醫師邁向正常工時的銜接,短期間內無須擔心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就得下班的狀況。


其次,為了避免84-1受到誤用、濫用,勞動部這個勞基法的主管機關,應該會同衛福部與各專科醫學會制訂詳盡的《指引》,針對不同專科的不同工作型態,去制定出一套規則,考量的標準包含某某時間勞工是否「受雇主支配」與「給付勞務」,例如在家或在院待命期間,勞工是否必須待在一個時限內能回到醫院的距離內等等,這些也都應該是考量的重點。
很可惜的是勞基法的議題吵到現在,勞動部的作為顯然不夠積極,還沒進到討論以上事項的階段,而我們所仰賴的衛福部,目前正在「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進行著宛如無頭蒼蠅的討論,該小組的會議紀錄如下列網站所示,我們作為其中參與的一員,實在氣餒於各部會之間協調如此無效率,也深怕辜負大眾期待。




所以我們在此也希望告訴委員,倘若沒有設定一個具體的工作時程,納入勞基法就會在109年前虛無縹緲且無進展,屆時豈不有違蔡英文總統的深切承諾?下週二黨團協商,也懇請委員能夠明諳事理,莫讓行政機關的迴避之詞拖延讓承諾付諸實行的契機。

最後再次邀請委員與關心這個議題的臨床工作夥伴,參加我們本週將要舉辦的座談活動,我們也希望眾志成城,真正替政府診斷目前勞基法還停滯不前的病根。


2016-07-01

【公告】別讓醫護也罷工!醫院淪為血汗工廠? 勞動權益能保障?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

公共電視 有話好說─南部開講 現正直播中 !
【別讓醫護也罷工!醫院淪為血汗工廠? 勞動權益能保障?】

與談人 :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 執行委員 陳亮甫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實習指導老師 黃旭良
岡山醫療群執行長 王宏育

直播連結 : http://vod.pt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