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3

【文章】醫師納勞基法/醫病雙贏關鍵 不能再拖 (陳秉暉)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976248
醫師納入勞基法即將在一○八年九月上路,許多人可能疑惑,為什麼醫師需納入勞基法呢?好好的專業人員身分何必自貶為勞工?醫師工時如果有限制,那麼以後我生病會不會找不到醫生?加上新政府的態度游移不定,更引起猜想和疑惑,亦不乏有心人士操作恐懼,作為延緩納勞基法時程的理由。
實際上,讓醫師納入勞基法,擁有正常的勞動保障與勞資關係,才能避免醫師過勞,做出對病人不利的錯誤判斷,或因過勞造成溝通意願減低,徒增不必要的醫病衝突。至於保障方法,衛福部過去曾多次提出以評鑑規定來保障住院醫師工時,卻發現成效不彰、超時仍嚴重,證明如沒給予住院醫師「自救管道」,隱忍、付出及奉獻仍然是血汗醫師最後採取的策略。
外界最常擔心的就是,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不會造成人力更大缺口?民眾就醫權益是否受影響?這部分擔憂確實應考量,也應持續研擬討論,政府因依據勞基法第84-1條制訂工時規範的藍本、最高工時上限(可能高於每周四十小時),再交由醫院勞資協商出合理工作規則,如此既可讓無上限的工時有具體保障,亦不至於損及病患權益,如今許多討論批評「開刀開到一半就得下班」,不啻昧於事實的恐懼手法。
減少人力缺口的方法,適當的人員供給需要時間,減少醫療需求無節制的上升更是關鍵。但高齡化社會的台灣,有可能抑止不斷攀升的醫療使用量嗎?首先,長照與社區為主體的照護體系必須形成,延緩中老年人的老化及失能,並且讓長者不需要微恙便直送醫學中心急診;分級醫療體系需落實,方法可以從調整費用或法律規範方面著手,而過去醫學中心包山包海的積習,正是醫師過勞的深層原因。
新政府如再遲疑,延緩納入勞基法時間,等同容忍老無所養、醫療浪費、急診壅塞等不斷持續,可能緩解醫院財團些許壓力,但卻辜負萬千醫療人員與民眾期待,也與上任前的醫療政策白皮書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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