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6

【文章】醫護產業可以罷工嗎?不是可否的問題,而是如何以及為什麼 @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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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是無法直接對「血汗」健保發動合法罷工的。
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規範的爭議行為,其所指涉的雙方是「勞」與「資」,也就是排除了非受雇的自營開業醫,並且將抗爭的對象侷限於醫院的管理階層,也就是說,勞資爭議處理的是醫院與受僱醫師之間如何共享利益的衝突,如果今天爭議的焦點是關於健保的某項給付政策,罷工或其他爭議行為無法成立。

如今醫界普遍撻伐的,不外乎是健保各種弊病,以及醫病關係的惡化,常有醫師跳出來為醫院資方叫屈,表示在健保底下醫院經營也有困難,要一起面對共同敵人等等⋯⋯。倘若如此,醫界在高呼要揭竿起義的同時,倒是應該認真思考,自己需要的是否真的是像空服員一樣的一場罷工?

在我們的觀點裡,血汗剝削的資方和不顧民眾健康的政府,同樣是必須反抗的對象。雖說我們不像英國公醫制度那般,醫師直接受雇於國家、發動爭議行為直接找上最大債主,但台灣醫師可以透過圍逼資方,來鬆動「特定階級」長期以來壟斷的既得利益。或者如果打算繞過法律程序,那麼也不需要組織工會來獲得不存在的爭議、協商權。
醫師組成工會,就可以發動合法罷工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醫療產業並不被劃在「禁止罷工」的區塊,工會具有合法罷工權利,只要與資方事先於團體協約當中,制定「必要服務條款」,例如停止所有門診工作的進行,病房停止收住新病人,急診僅保留重症區以及緊急處置人力。

但要發動罷工的前提便是要組織工會,目前我國將工會分為「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與「職業工會」三類,都只有30人的發起門檻。企業工會必須以醫院為主,在台灣目前穩定運作並且有醫療人員加入的醫院企業工會不多,或許跟醫院內高度權威與保守的風氣有關,過去也不乏住院醫師組織工會發動抗爭,爾後被醫院掃地出門的慘劇。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空服員們所成立的「職業工會」。假設今天我成立了「台中市醫師職業工會」,而A醫院當中,有超過一半的醫師是工會會員,那麼我們便可以由工會發動對於A醫院的醫師罷工。若是要迴避掉醫院內組織工會隱晦的壓力,跨醫院的、以地區為範疇的職業工會或許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而實際上,勞資爭議行為從來就不是只有罷工一途,今天倘若組織起以醫師為主的工會,則資方必須盡「誠信協商」義務,勞方可以提出簽署「團體協約」的要求。舉個例子來說,目前爭論醫師工時上限,政府的高標是每週88小時,但工會若提出更好的78、68小時工作條件,醫院依法是不能關起門來完全不理睬工會的。

阻礙醫師組織工會、發動罷工的真正原因
空服員罷工以來,不斷看到網路上出現「醫療業能不能罷工」的討論,不少媒體專門以此作為新聞,詢問民眾對於醫療人員罷工的想法。我想調查結果會傾向反對這件事情並不意外,畢竟搭飛機出國是奢侈享受,生病看醫師是生活必需,但今天爭議行為如果沒有造成民眾不便,就不可能帶給資方或政府壓力,即便空服員的罷工也招致為數不少的罵聲。醫療人員應該思考,今天阻礙團結的原因,真的是「民眾一定不支持」這樣簡單嗎?
真要分析原因,我想最重要的癥結點還是醫療體系內的權力結構,辨識一個人「是不是個咖」的條件不會來自於他在抗爭或者勞動意識上的專業見解,而是先看專業能力、臨床經驗和位置職級,也就是說,勞動條件最差的住院醫師、實習醫學生想要發動組織、抗爭,道理上並沒有太大問題,但在醫院當中我們都知道機會不高。
而住院醫師時代,顧忌著要考取專科醫師執照,不敢開口說話、甚至避免自己太過高調是很自然的,以精神科專科醫師考試為例,通過率僅有六成,住院醫師怎麼可能冒著前功盡棄的風險甘犯大老眾怒?而到了主治醫師時期,太多的利益與醫院管理階層利益一致,「醫院從健保拿到更多錢,自己勞動條件才可能改善」這樣的思維無可厚非,相對於檢討健保制度,醫師顯然對於從醫院手上分到多少錢比較卻乏興趣。
重新思考醫事勞工需要什麼爭議行為
其實我們不需要爭論,到底首要敵人是健保這個「實質資方」或者是醫院管理階層,眼下不乏對於健康照護制度的檢討,相關團體持續發聲,學而優則仕的醫界前輩相繼進入政治體系的核心,但另外一方面對於醫院人力配置、對於涉訟員工的法律協助、減少職場暴力的預防措施,放眼罷工以前,團結組織有太多可以立即著手的任務。
有人說台灣勞工是一盤散沙,我想台灣醫師比較像是一盤小鋼珠,彼此碰撞不休,每每有重大改革策略提出,往往動輒得咎,爭鬧不休同時向內加深了「社會對醫師不友善」的印象,用口號激起宛如激情煙火的團結。
但願一次的成功罷工事件,能作為我們行事務實的提醒,不再期待或仰仗救世主,辨認清楚想要解決問題的內容和對象,然後讓團結的力量說話較勁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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