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2

【文章】無「法」放颱風假的醫護人員 (陳亮甫)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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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亮甫(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

颱風來臨前夕停班停課公告宣布之際,但不少上班族或學生為此鬆一口氣,但服務業打工族無不叫苦,因為室內育樂或是飲食場所必得面臨更大來客量。醫療機構服務的醫事人員更是絲毫難以享有任何保障,值班人員仍得頂著颱風上班待命,甚至兢兢業業準備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事故病患。醫者也是人,一般民眾諒必不是無法體諒,無奈的是凡人身體病痛難解,而醫事人員又面臨更多制度性上的桎梏,無形之中勞動權益大打折扣。
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而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假期的休假或薪水調整可以由勞資雙方商量,在勞雇契約當中明訂,或在團體協約裡頭載明。但這在台灣多半只會變成,休假或加給是雇主慈悲的施捨,即便什麼也沒有,勞工也只得默默吞下而申訴無門。在醫院體制裡頭,缺乏工會組織且勞工團結薄弱,颱風天依然得值班卻沒有加給也沒有補休的個案不在少數。
颱風假前總會有實習醫學生略帶擔憂地提問,如果惡劣天氣出外上班卻發生意外,誰應該負起責任?實際上我們也曾聽聞實習醫學生個案在通勤途中趕路而發生車禍意外,本以為醫院所投保的商業團險應能夠補貼醫藥費,孰料非殘障或身故的項目不在保險公司的給付內容之內,歸根究柢,醫院與實習醫學生之間的雇傭關係不被承認,而醫院也沒有替勞工投保勞健保的失職便是主因。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曾在八月底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部門放任各教學醫院罔顧實習醫學生權益,並且行文勞動部要求其糾正各醫院的疏失,然一個月過去,除了衛福部和教育部互踢皮球以外,勞動部迄今亦未給出正式回應。難道爹不疼、娘不愛的實習醫學生命賤,要等到意外或是遺憾真的發生了,相關部門再突然學會了記取教訓?
颱風天,社群網站上總會貼著「別叫外送」、「別人的孩子也是孩子」這般文章,筆者以為,倘若民眾有心體恤基層勞動者,則針對醫護人員、實習工讀等「非典型勞動者」,也應投以同等的關注。一旦政府退場,勞工便僅能仰賴雇主的企業良心,社會保險的機能遂蕩然無存;每每在災害意外發生以後進行補償,或是期待勞工的自力救濟,無疑是非常不經濟的捨本逐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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